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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基建处内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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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理工大学基建处内部工作制度

一、 基建处管理职责:

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在校党委、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完成好教育部下达的国拨投资计划和学校自筹投资建设计划。认真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校园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供原始资料和详实数据,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决策依据。组织并参与校园建设规划方案的具体运作和分步实施。

2、负责起草编制基建年度投资计划,并拟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教育部核准。

3、协助学校筹集建设资金,合理调配和正确使用建设资金。

4、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报批手续的拟定和申办,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前、后期工作。

5、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凡是超过预算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超过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党委常委会批准后支付。

6、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全方位管理,严格把住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和工程造价关。

7、坚持和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平稳有序的发展。

二、基建处长工作职责:

(一)基建处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校长,主持基建处的全面工作。

2. 组织制定并执行基建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机制 ;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审核基建招标文件,组织并参与基建招标工作。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5. 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决算关,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

6、负责与教育部、上海市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7.负责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情况,完成分管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建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基建工程的技术论证、审查、签发重要的技术文件;

2.抓好工程技术的各项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地质勘探、设计委托及图纸审查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做好项目建设中的规范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分包工程、甲供设备、材料招投标前的实地考察工作;参与分包工程和甲供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处理现场图纸交底、审批现场变更和签证,投资在30万以上的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常委会汇报;

6.负责全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工程专业人员积极学习新理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7、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的各项检查;

8完成分管校长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基建处部门工作职责:

(一)工程技术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

2. 负责与被拆迁人的谈判,监督被拆迁人履行各项协议;负责办理现场“三通一平”手续;

3、负责协调与设计院、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及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4. 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和现场各类签证工作的调研和审查;

5、记好现场管理日记,及时收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归档;

6.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整改、维修期跟踪服务工作;

8. 负责基建工程的水暖、电气及设备专业的技术工作;负责论证、审查、签发重要的技术文件;

9.负责水电设备安装各分项工程分包招投标设备专业的技术工作;负责向水电主管部门申报工作; 参与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的移交工作;

10.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修缮工作和保修期满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11、完成处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建材料科工作职责

1、负责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订货的招投标前期的考察调研工作;

2负责各类设备与家具采购招投标和甲方供材招投标的资料收集统计工作;

3、负责拟定招标信息、标书和甲方分包合同;负责有关的设备与材料的考察认证工作;

4、负责中标企业,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订货工作,参与会同总包、工程监理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工作;

5、及时收集设备材料招标记录、合同、技术参数、交易凭证、合格证等原始档案资料,项目结束后装订成册归档;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整改、维修期跟踪服务工作;

7、完成处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协调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

2. 负责协调工程项目的报建办证工作;负责土地、建设手续的报批工作;

3. 协助工程科办理施工现场有关的前期和检测、验收手续的报批工作;

4. 组织工程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招投标,拟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协调与市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5. 参与各工程项目甲方分包招投标、参与拟定甲方分包合同;

6、负责监督合同的实施进度,组织决算资料的送审工作;

7. 配合学校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8、配合处长制定基建规划,编制上报年度基建计划。

9、起草大事记、年鉴等学校布置的重大工作。

基建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对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认真履行会计监督,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专款专用。

4.及时向处长和常委会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四)基建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人事,文秘,发文相关合同等文件的流转,基建公章、合同章与介绍信使用等管理工作,

2. 负责基建处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经费、车辆的管理;

3. 负责基建处网站管理、编写简报、网站维护工作;

4. 负责处内会议安排、接待联系、安全、卫生等工作;

5. 负责本处行政文档(包括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各类总结、工作计划、学习计划等)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6、负责基建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装订及归档工作;

7、负责管理处内使用的技术资料、专业工具书及基建图纸;

8、完成处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基建处

                                      20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