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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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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在学校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基本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费用,具体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设备购置费、预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相关费用。

(三)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主管部门为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二、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现行的建设标准和规定。

(二)建设项目造价控制依据

按照经学校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上报教育部核准的总体规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三)科学、规范地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按照学校招标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其编制过程中,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跟踪核实造价估算依据。工程投资估算批准后作为工程概算的重要依据,最高上浮值不能突破10%。

三、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方案设计阶段

1. 广泛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据其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

2. 根据国家、属地政府以及学校的招标规定确定设计单位,要求其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限额设计,并做出项目设计概算。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1. 方案设计阶段作出的设计概算,是施工图设计的最高限额。

2. 要求设计单位做到细致、全面,以保证合同价款的稳定性。

(三)如因设计单位的错误原因造成建设单位项目投资损失,应按照造成的损失额占工程合同总额的比例相应的扣罚设计费。

四、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要全面,明确工程招标范围、承包方式、技术参数、投标报价的要求、计价依据、主要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按照学校招标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单位须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负责。

(三)合理低价中标

为维护学校利益,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投标报价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禁止背离施工设计文件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禁止擅自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一经发现编制单位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情况,建设单位将无条件扣除其造价咨询费的30%作为罚款。

五、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实施。

(二)实行监理负责制,鼓励监理项目部提交节省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三)施工阶段确需项目变更应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四)严把施工现场签证关。

对合同以外项目、工程量清单未涉及到的项目、需要按实结算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现场签证的项目,必须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代表一起统计、测量、计算并当场签字确认,原则上不允许先实施后签字。完整的签证单应具备“三章四签”(施工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监理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建设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建设单位分管工程造价的领导签字),监理单位作好原始记录,原始资料一式不得少于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学校档案归档。

(五)建筑材料单价的审定方法。

1. 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建筑材料市场行情,从而做出正确的单价审定。

2. 合理使用近期校内竣工项目中已审批过的材料单价。

3. 参照施工期间的《青岛材价》进行材料单价的审定。

4.按照国家、学校的招标规定履行招标程序确定价格。

5.按照“先定价后实施”的程序,定价单上应具备“三章四签”视为有效。

六、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审查

(一)竣工结算的依据:清单及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及答疑、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变更、签证单、工程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二)严格审查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内容。

1. 审查结算资料有无重复、增加、漏项及其合法性。

2. 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3. 审查工程费用的计取形式及标准是否与合同条款、施工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现行的相关结算规定。

(三)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若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按照学校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