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基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浏览数:43次
东南大学基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一、总则基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是在满足学校基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将工程的实际费用控制在投资目标值之内。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应以投资目标值为控制基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投资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 二、基建项目投资控制的阶段划分与管理 基建项目投资控制阶段分为项目立项、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结算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一)项目立项阶段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立项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项目建设规模,征集用户意见及相关资料,计划与造价管理科配合确定工程的建设标准。 2、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总工程师办公室配合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起草设计任务书,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工作。 2、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计划与造价管理科配合对初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使设计投资合理化。 3、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4、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审核概算,提出改进意见,力求不漏项、不留缺口。 (三)招投标阶段投资控制与管理 1、计划与造价管理科根据校内外招标相关规定,提出招标方案,并报处务会批准。 2、施工图纸确定后,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及时组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初步审核招标文件和清单的编制质量,并报送审计处审定。 3、在校内招标的项目,由计划与造价管理科相关经办人负责办理招标申请、编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含合同)。 4、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办理合同签订及相关招标资料的归档工作。 5、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在招标期间,配合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进行招标文件编制。 (四)、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1、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做好工程投资的动态控制。 2、工程签证、变更严格按《东南大学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项目投资的动态调整与控制,每月进行投资分析。 (五)、工程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之后,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 2、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文件的初步审核。 3、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初审报告进行复查,对初审报告中存在差错一一记录下来,及时交与监理造价人员对初审报告进行修正。 4、计划与造价管理科在工程管理科的配合下,及时提交全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交审计处进行审计。 5、工程财务决算完成后,由计划与造价管理科负责编制该项目投资分析表。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