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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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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严格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明确变更的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建设工程变更,主要是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各方根据不同情况所提出的变更。

(三)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管理主管部门为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本办法中统称建设单位。

二、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提出

根据基本建设工程变更提出主体的不同,划分以下四类情况:

(一)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图纸中若出现错误、漏洞、各专业图纸不对应以及不符合实际施工工艺等对工程建设项目有负面影响的情况,设计单位应无条件及时完善设计图纸,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图过程中,发现图纸中出现错误、漏洞、各专业图纸不对应以及不符合实际施工工艺等对工程建设项目有负面影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建议提交建设单位审核。

(三)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施工单位在图纸审核和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图纸中出现错误、漏洞、各专业图纸不对应以及不符合实际施工工艺等对工程建设项目有负面影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建议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

(四)使用单位提出变更:使用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建筑设计存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或者因使用要求发生改变需要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建议通知建设单位。

三、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论证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的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变更方案等进行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归档。

(一)论证结果为不必要或不可行的基本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对提出变更单位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二)论证结果为必要可行的变更,变更方案及其预算若需完善则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办公会审核。

四、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有效性

(一)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正式书面文件或按照本办法审批程序审批的《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进行的变更设计视为有效变更。

(二)基本建设工程变更涉及到设备的选型、主要材料的更换,应在不超出设计概算及不影响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变更,视为有效。

(三)基本建设工程变更最终须有设计单位出具加盖出图专用章的设计变更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最终确认,设计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的设计完整性负责。

(四)因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基本建设工程变更,若对建设单位造成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等负面情况,应按照其合同相应约定进行处罚。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变更无效:

1. 违反现行行业设计规范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情况;

2. 违反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或行业要求的情况;

3. 未通过建设单位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审批的情况。

五、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任何一方需要提出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均需填写《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其主管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变更方案说明书。

(二)《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填写后,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出具意见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办理会审报批手续。

(三)审计处依照学校规定落实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计程序。

六、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的批准

(一)基本建设工程变更须按本办法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经建设单位批准而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均视为无效,并由该行为主体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预算为五万元以上的变更,变更方案及其预算经建设单位办公会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变更,由项目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对提出变更单位给予回复。

(三)预算为五万元以下的变更,变更方案及其预算经建设单位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通过处办公会批准的变更,由项目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对提出变更单位给予回复。

(四)不影响工程造价、且不影响使用安全、设备安装和使用性能的变更,或者能够节省工程造价、且不影响使用安全、设备安装和使用性能的变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现场会审的方法进行论证。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意见一致时,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变更意见,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变更设计后,可实施变更。

(五)按照国家及相应行业规定应提交属地施工图审查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待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六)基本建设工程变更文件按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纳入工程管理档案。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

附件二:基本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