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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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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学校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科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二)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三)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进度控制措施

  (一)工程科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现场施工人员、设备配备是否科学合理,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二)按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监理单位制定实现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措施。

  (三)督促检查项目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检查相关责任方执行情况。

  (五)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六) 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

  三、定期检查

  (一)依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每天工程科现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每周工程科科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每旬主管工程副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二)如实际施工进度与正常施工进度不符,及时深入现场查找分析原因,采取进度调整措施,确保实现工程建设施工总进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