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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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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发布时间:2016-12-20 来源:建设科技杂志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进行了修订,完成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于近日印发。

 

       2007 年,原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有效推进了建筑领域能源审计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实施公共建筑能 源审计 1.1 万栋,为科学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提升审计深度、激发市场活力,2015 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对审计导则进行修订,经过多轮的研讨与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以下称本导则),并予以印发。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是通过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是属于建筑节能管理范畴的活动。在能源审计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共建筑用能管理、能耗公示、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节能改造市场化推广等制度、标准和机制。修订和推广实施本导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导则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表。相比原导则,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是强化技术层面要求;

  二是明确一、二、三级能源审计内涵及重点工作;

  三是细化建筑分类和功能区分类,提出相应审计指标;

  四是优化审计方法,突出以分项计量为基础,对无分项计量或者部分数据来源缺失的建筑能源审计提出了数据采集及计算方法;

  五是增加建筑围护结构及设备性能检测要求;

  六是提出测算节能改造预期节能量和效益的要求;

  七是修订附表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应用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南配楼;邮政编码:100037;电话:010-58934948;邮箱:ggjzjn@163.com;传真:010-58934946),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导则主要编写人员:

  梁俊强、丁洪涛、殷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魏燕丽、许锦峰、吴志敏(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建荣、张蓓红、卜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俊跃、李雨桐(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阮应君(同济大学) 马如明、闫艳(南京天溯自动化有限公司) 沈志明、朱灿银(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于兵、张芸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员:龙惟定(同济大学) 朱能、吕石磊(天津大学) 龚延风(南京工业大学) 徐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伊生(北京交通大学)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审计程序

5 审计内容

6 审计方法

7 审计报告

附表 A 建筑基本信息表

附表 B 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表

附表 C 建筑能耗数据信息表

附表 D 室内环境实测记录表

附表 E 建筑能源审计现场巡查表

附表 F 分项能耗拆分统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