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务院
2016年11月24日